6.19.2010

網絡創業如衝浪:原創再為王

“傳統創業如登山,網絡創業如衝浪”。山是定的,浪是變的。這句話就能解釋一個現象:在互聯網裡,勢力的此消彼長不是一定的,而是變化的。不消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而是一年小變樣三年大變樣,五年就可能天翻地覆了。

新聞原創的力量即是如此。

雅虎、新浪等第一代門戶的崛起,就是依靠拷貝+粘帖,把別人的東西拿過來,自己成為一個強勢的新聞渠道,從而把上遊的原創者擠入一個為人作嫁的境地:網民看什麼是門戶說了算,可以推薦A報紙的,也可以推薦B雜志的,為了搶奪曝光度,我不僅不付費給你們,你們還得巴結我。這在至少5年前已經是一個事實。但現在,情況大變。

上周一條新聞,雅虎意圖收購全球第一大博客網站、月用戶2600萬的HuffingtonPost。雅虎需要的,是高質量的原創內容來源。而Huffington需要的,是繼續擴大自己的讀者群。看起來,雅虎的確有Huffington所需要的。不過,還有另一則新聞。

雅虎開始與Facebook整合,讓用戶在雅虎頁面上也能看到Facebook的信息流,並且在雅虎的閱讀行為能被傳回Facebook,以吸引更多的朋友來到雅虎的頁面。這表示:五年前的全球第一大網站、今天的全球第四大網站雅虎,已經不得不主動尋求向五年還不存在的、今天的全球第一大網站Facebook要流量。

但雅虎已經遲了。Huffington至少在一年前就已經率先跟Facebook整合,向Facebook引渡流量,並且借助Facebook的人際鏈條打開自己的用戶忠誠度。所以一個很自然的問題是:既然Huffington能向第一大網站尋求流量,那為什麼還需要向區區老四俯首稱臣呢?!

指出兩個點。

第一,原創而不是拷貝+粘帖開始成為關鍵。英文兩大門戶雅虎和AOL都執行同一個戰略:加大原創,而不單純依靠轉載。AOL已有500個專職寫稿記者和幾萬個特約寫手,雅虎新收購了有38萬特約寫手的網站AssociatedContent,其原創占整個雅虎信息的比例要從10%提到20%,也正是在這個背景下,雅虎期望收購Huffington、引入獨家內容。

中國呢?我的保守估計是,門戶的原創占到其整個展示信息的5%左右。但不要被這個絕對數字騙了。這5%包括兩類:一是源頭信息,也就是新聞事件的第一爆料,這直接決定或者影響了其他媒體的報道題材和思路。二是重大事件,比如眼下如火如荼的世界杯,幾大門戶直接簽下了梅西、卡卡等最大牌的球員做獨家博客或者代言,段暄、李承鵬、黃健翔、余華、高洪波等最主流的評論員做獨家解說,以及ProZone等最專業的數據庫。對於世界杯報道的50%以上的最有效信息,相信都會由門戶主導原創。

換句話說,門戶原創了金字塔尖的信息,以此為龍頭,整合了金字塔底部的信息。整合不再是門戶的最關鍵的屬性。5年前門戶讓原創者吃盡了苦頭,今天門戶自己成了最賣力的原創者。

為什麼?原因之一是渠道多元化而導致競爭加劇。比如中國的四大門戶,再加上一堆可以直接向用戶推送新聞的客戶端,比如搜狗拼音、暴風影音、迅雷下載,以及更致命的中移動等運營商。而四大門戶之外的其它渠道,都不以新聞制作為本業,對他們來說,誰的新聞好、誰給的錢多我就推誰。

另一個原因,與下面這一點相關。

第二,社交網絡與博客等個體原創者的結合,可以繞過門戶,把原創內容直接抵達用戶,並且鞏固原創者的品牌。之前,博客們要麼通過門戶,要麼通過GoogleReader/鮮果等RSS閱讀器來推廣自己的文章,現在,博客們可以通過Facebook、開心網、Qzone、郵箱等社交網絡的朋友間關系來推廣。比如上面提到的Huffington借助Facebook的例子。這個優越性在於:第一,朋友的推薦,一對一,要比門戶編輯的推薦,一對多,來得更親切更個性化。第二,讀者在門戶上閱讀一篇文章往往會忽略掉作者,而在社交網絡上閱讀一篇朋友的推薦,往往對作者會有更多的關注。

微博則把這股力量推到了極致。由於微博降低了寫作和閱讀門檻,讓更多知名人物加入了微博行列,這大幅擠壓了媒體人的中介地位,同時大大抬高了知名原創者的價值。於是門戶對原創者的競爭不可避免的升級,甚至有門戶不惜為一大批微博活躍用戶免費贈送iPad來博取芳心。而另一方面,名人們通過微博的朋友和粉絲鏈條,快速的擴展讀者群和影響力圈子,這讓他們的內在動力、獨立性都大為增長。以後,不再是博客時代的“門戶推什麼,讀者看什麼”,而是微博時代的“名人意淫什麼,讀者圍觀什麼”。

換句話說,互聯網的力量之一來自砍掉中介,讓生產者和消費者直接見面。那麼靠成為一個強勢中介而叱咤一時的雅虎模式就必然被抛棄,進入到一個原創者通過品牌號召力和人際關系鏈條直接連通讀者的時代。

作為踐行原創法則的FT中文網和本專欄、本作者,作為踐行原創法則的支持者——讀者您,我們是否應會為此欣慰?

(注:本文作者為騰訊網科技中心總監。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作者電子郵箱:james.l.cheng@gmail.com

來源:FT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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