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7.2010

“高效”是首要的設計要求

設計的目標:設計是為了更好的傳達信息。其中的“更好”包括:更美麗的、更高效的、更優雅的……
這是我們經過反複討論後得到的共識。

只有這樣的共識,還不夠。因為我們會遇到這樣的情況:我希望把這段文字設計成藍色,這會更有感覺、更舒服。但是,使用藍色可能會讓用戶迷惑,因為這段文字沒有鏈接,且這個頁面中,有鏈接的文字都是藍色。“更美麗的信息傳達也是設計的目標啊~”

所以,要讓設計的目標能更有效的指導設計工作,我們還需要再做些什麼—進一步規範“更好的”各項具體要求。

更高效的是基本要求,是需要首先被落實的。“更優雅的、更美麗的”則是更高的要求。這類似與“溫飽”與“小康”的關系。

為什麼這麼說呢?
1. 用戶是來使用產品的,而不是來欣賞的,即使是apple.com也是同樣的。要欣賞就去美術館了,十幾英寸的顯示器上能欣賞出啥來呢?
2. 視覺設計中很多涉及功能的視覺表現本來就應該以科學、社會學、心理學為基礎,而不是憑空的、隨意的“創造”。比如,綠色普遍被理解為“可行的”“允許的”“正確的”,那麼,頁面出錯的信息用綠色背景就是不好的,甚至可以說是錯的。

“更高效”是個無條件的要求。不應為了實現其他設計目標而受到損失。

如何保證“更高效”?
保證“更高效”,是不是保留頁面原型中的所有信息不變就可以了?不是。不說也知道,如果要是的話,顯然就不用在這裡特意說了。那,為什麼不是?

視覺設計中有這樣兩類工作:
1. 渲染氣氛,表現視覺風格。通過內容單元框的形狀、顏色,文字顏色,背景色,背景圖形…表現出特定的視覺風格,渲染氣氛,讓用戶在瀏覽網頁的時候感受到或溫馨、或可信、或可愛…
2. 用圖形元素直接或者輔助傳達信息。比如:圖標的設計,按鈕樣式的設計,重點信息的圖形展示…

做這些工作,不隨意刪改頁面原型中的內容,只是基本的要求。渲染氣氛的過程中幹擾了正文信息的顯示是不對的;使用圖形元素達意不恰當也是不對的,不需要傳達信息的地方用圖標來裝飾更是不對的。
在視覺設計過程中保證信息傳達的高效水平不被降低甚至是能更高,這是項難度很大的工作。
之前我曾經給了個簡單的結論“視覺表現元素不應帶有信息量”,這是一個可以直接執行的結論,是設計目標的產生出來的一個具體要求。也就是說,如果你不願意去理解設計的目標,更高效、更美麗誰在先,誰在後,如果是,那麼,你只直接執行“視覺表現元素不應帶有信息量”這個結論就行了。
這樣看來,從設計的目標中還能產生出更多的類似“視覺表現元素不應…”結論。我還沒想到,想到再說吧。

作者:臭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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